刘国海:“三点”同构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018-08-10 11:56:43  |  两学一做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推动学习教育向纵深发展,强化其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和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突出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的固化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应该做到“基础点、发力点、促进点”“三点”同步构建。


构建“三会一课”基础点


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在强化支部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三化”建设中,要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内教育和“三化”建设的基本载体,发挥其基础性、常态性作用。要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定量规定,党小组会、支委会突出凝心聚力、着眼党组织战斗堡垒建设“两个作用”;党员大会做到工作部署、目标、措施“三个明确”;党课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人能提供解决方案就请什么人上党课“三个导向”;党员集中学习做到学习时间、地点、内容、专题发言人“四定”。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


构建“关键少数”发力点


各级党组织是从严治党的主体,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是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每年要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带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强化“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始终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充分发挥联系支部指导工作的领导作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感同身受的双重作用,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指导支部突出分类指导,引导党员、干部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率先垂范,在参加支部活动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制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践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构建考评机制促进点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常抓细抓长。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项目,同“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组织部门要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加强督促指导。发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带动效应,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每年梳理分析工作短板,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考评制度,以定期督查、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过程研判,采取通报、约谈、提醒和述职评议等多种方式,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跑偏、不漏项。上级党组织要对下级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充分运用好考评结果,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检查结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年终考核,与党委(党组)班子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和干部流转升迁挂钩。(保山市委党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刘国海)